05-09
2019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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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明森,男, 194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2005年5月至今任福建省委党校产业与企业发展研究所院长、教授;2007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奖项;现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明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明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阎孟昆,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工, 2008年8月至2012年4月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设备检测中心高级工程师;2012年4月至今任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分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阎孟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阎孟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徐兆基,男,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8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福州市委党校主任、副教授;2017年12月至2019年12任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9年3月至今任福建金小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曾获得福建省司法厅授予的福建省优秀律师称号。
徐兆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徐兆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4、张梅,女,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至今任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教师、教授;2013年起至今任福州大学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年起至今任福建农林大学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年起至今任福州理工学院商学院审计专业带头人;现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大美传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陈明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明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阎孟昆,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工, 2008年8月至2012年4月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设备检测中心高级工程师;2012年4月至今任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分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阎孟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阎孟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徐兆基,男,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8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福州市委党校主任、副教授;2017年12月至2019年12任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9年3月至今任福建金小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曾获得福建省司法厅授予的福建省优秀律师称号。
徐兆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徐兆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4、张梅,女,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至今任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教师、教授;2013年起至今任福州大学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年起至今任福建农林大学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年起至今任福州理工学院商学院审计专业带头人;现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大美传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